建立制度。企业建立食品安全过程追溯系统应当建立信息管理制度,明确数据采集、传输、汇总、保存、使用等过程的职责、权限和要求。理清原料来源、生产环节及衔接、物料流向、信息采集要求及记录规则等,建立顺向可追踪、逆向可溯源的生产过程追溯制度,明确追溯目标、措施和责任人员,并定期实施内部审核,以评价追溯体系的有效性。膳食纤维测定仪 (二)系统建设。企业可根据生产过程要求和科技发展水平,科学设定信息的采集点、采集数据和采集频率等技术要求。企业应当参照《食品和食用农产品信息追溯第1部分:编码规则》(DB31/T1110.1—2018)、《食品和农产品信息追溯第2部分:数据元》(DB31/T1110.2—2018)、《食品和食用农产品信息追溯第3部分:数据接口》(DB31/T1110.3—2018)、《食品和食用农产品信息追溯第4部分:标识物》 (DB31/T1110.4—2018)明确本企业所采用的追溯信息的编码原则、标识方法、标识载体与数据接口等规则,确保追溯对象标识的唯一性和各环节间标识的有效关联,形成闭环,做到原辅材料使用清晰、生产过程管控清晰、时间节点清晰、设备设施运行清晰、岗位履职情况清晰。上一环节和下一环节操作信息要及时核对,汇总的各环节信息及时传输到企业的信息追溯系统。鼓励有条件的企业通过无线传感器、无线通信技术、GIS/GPS等核心物联网技术将温湿度仪器、大气监测仪器、空气监测仪器、电子秤等设备与互联网连接起来,进行信息交换和通讯,以实现智能化识别、定位、跟踪、监控和管理,实现对产品贮存与运输等环境信息实时监测与预警。 (三)数据应准确、真实。企业在建立过程追溯体系中采集的信息,应当从技术上和制度上保证不能随意修改,要有备份系统。明确保管人员职责,防止发生信息损毁、灭失等问题,确需后期录入的应当保留原始信息记录。膳食纤维测定仪 (四)保证运行有效。企业应建立过程追溯体系检查、演练和审核机制,及时检查并定期审核追溯体系的运行情况,包括是否满足相关法律法规和文件规定要求、追溯有效性和及时性、运行成本测量、标识混乱或信息丢失等产生不良信息的历史记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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